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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什麼要改革?改革方案的內容是什麼? A: 一、 勞保因為長期採低費率高給付,98年年金實施後,加上高齡化及少子化的趨勢,讓勞保財務嚴重失衡;為了讓制度永續經營,避免過度加重下一代的負擔,必須從制度面改革,才能化解危機。 二、 改革方案內容如下: 1. 政府編列預算訂定撥補原則; 2. 合理提高未來勞保基金的投資運用效益; 3. 年金「年資給付率」: 【甲案】仍以現行1.55%計算,等到每人領取年金總金額超過一次給付時.,再改按原領年金金額的70%發給; 【乙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以1.55%計、逾3萬元部分以1.3%計; 4「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從現行最高60個月,每年增加12個月,逐步增加到最高180個月的平均來計算; 5. 「費率」採漸進調整,於104年調至9%(不含就保1%),其後每年繼續調高0.5%,至125年調整至上限19.5%; 6. 「退休年齡」仍採現行規定到115年達上限65歲。

 

Q2:不是說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嗎?為什麼政府不能足額撥補勞保的虧損? A:勞保是由政府辦理的社會保險,日前政府已明白宣示會負起勞保最後支付責任,不可能讓勞保倒閉,所以改革方案裡已規劃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一定金額來挹注勞保基金,但不會是一次補足,而是視國家整體財務狀況採逐年補撥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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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去申請此一補助 所以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因為老婆拿到居留證 六個月後才能加入健保
如果來台前就已懷孕或來台後馬上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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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無受僱員工加保之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說明如下: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4條規定,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負擔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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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負責人是一定要加保在自己公司嗎? 我目前是保在職業工會,聽說會有問題,請問應如何投保才是既合法又節省保費的作法?
 

答:◎先談負責人勞保投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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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涂先生問:
聽說只要保過勞保,不論中間中斷多久,年老時就可以申領老年給付,這是真的嗎?我40幾歲時曾在大理石工廠工作,保過9年的勞保,後來因為糖尿病又痛風才辭掉工作。我今年65歲,請問我可以提出勞保老年給付申請嗎?可以領到多少錢?另外,我從9710月就參加國民年金,如果現在領了勞保老年給付,還可以再領國民年金嗎? 

關於勞保老年給付,如果按照98年勞保條例修正前的法令規定,被保險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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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在繳勞保的民眾,都一定很想知道辛苦了大半輩子繳保費,那退休金要怎麼領才會比較多?比較有利?

在此舉個例子讓大家有個基本的概念:

(每個人狀況不同,如需專人為您服務,請來電洽詢本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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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好多朋友 以為「勞保老年給付」等於「勞退」
其實是不一樣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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